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不断涌现出新业态、新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保护知识产权,2023年4月20日-4月21日,罗湖区检察院牵头组织,与罗湖区法院、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监管局共同开展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业务同堂培训。
第三检察部秦嵘主任首先对各单位对本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此次培训是我院与各单位深入交流、互相学习,分享工作经验和先进理念的一次重要机会。希望能够以此次培训活动为契机,增进友谊、相互学习、深化合作,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发展。
两天的培训既贴合实务也研讨理论,既有问题碰撞也有通力合作,既有对现实的分析也有对未来的畅想。检察官和法官从审查起诉与审判的证据标准出发进行了精彩授课。
第三检察部皮慧平检察官根据罗湖区检察院近年来受理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存在的问题,对罗湖区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证据清单及取证指引进行了讲解。
罗湖法院民三庭苏宏法官结合审判实务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裁判证明标准及常见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授。
各单位还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并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各项业务进行座谈研讨,与会人员积极参与,就常见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犯罪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民刑界限、侦查现场的物品扣押分类及下一步合作意向等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各项培训均取得了良好成效。
培训最后,甘露副检察长对各单位的积极支持、热情参与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此次同堂培训是一次成功的、有意义的培训,各单位开展“头脑风暴”,强化共识、形成合力,共同谋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希望各单位能够以此次同堂培训为开端,打造一个常态化的培训平台,为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下一步,罗湖区检察院将继续与各职能部门加强交流、合作,探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方式,不断织密知识产权法治保护网,以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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