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筑牢防线!罗湖检察为集体经济注入“清廉动能”
发布日期:2025-09-28    检查日期:

罗湖区集体经济起步早、体量大,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运行、规范管理关乎基层稳定与民生福祉。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基层工作人员作为集体经济运营的“一线守护者”,培育法律素养,巩固廉洁防线更是重中之重。

为协助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工作人员系好“廉洁守法安全带”,护航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应罗湖区财政局邀请,9月23日上午,我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皮慧平前往深圳财政科学研究中心,为“罗湖区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学员们带来一堂题为“尊法慎行,守护人生——基层工作人员犯罪风险防范及案例警示”的主题授课。罗湖区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柯嘉铃出席。

培训现场,皮慧平检察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入,迅速聚焦“犯罪预防”主题,并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法律专业知识,深刻剖析了“腐败”的发生逻辑与基层岗位所面临的潜在犯罪风险。他总结,“犯罪行为的发生,根植于机制制度不健全的基础隐患,滋生于民生之事不用心的蝴蝶效应,爆发于法律意识淡薄的侥幸心理。”

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检察官列举了与集体经济运营管理强相关的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常见罪名,以及基于我市大力推动生态建设工作易发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总结归纳基层犯罪的案件特点,并运用“案例复盘+场景模拟”的方法,将生硬的法条转化为鲜活的故事,生动揭示了这些犯罪的行为模式与沉重后果,使学员们真切感受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人生航向的偏折。

“勿以恶小而为之”,检察官特别提醒学员们,务必摒弃“小错无妨”的麻痹思想。收受小额礼品、违规动用集体资金等“微恙”,皆可能悄然演变为犯罪的温床。

本次培训不仅指明风险,更着力构建“防火墙”。检察官从制度完善、监督强化及个人修养等多维度,给出了切实可行的预防建议:股份合作公司应扎紧财务管理的篱笆,严格资金审批监管;街道工作人员须恪守流程、阳光用权,主动将自身置于监督之下。

授课在学员们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柯嘉铃副局长表示,“这场专题授课犹如一场‘及时雨’,让学员们对法律风险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也为今后的工作敲响了警钟。”一位股份合作公司负责人也表示,“回去后将把今天所学内容传达给公司的每一位员工,共同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主动服务大局,深化犯罪预防,是我院一以贯之的检察担当。此次送法上门,正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壮大普法宣传队伍,用好检企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多维度、精准化的法律服务,全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罗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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