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深刻意义,进一步抓实做好案例学习应用与发掘培育,切实以高质量案例工作促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1月26日,罗湖区检察院举办“罗检大讲堂”专题讲座暨2025年“深检教导团”送教上门活动,邀请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魏春元同志围绕“典型案例的挖掘与培育”作授课辅导。本次讲座由罗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伍孝平同志主持,全院各业务部门检察人员以及政工政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魏春元主任从“深圳民行检察条线典型案例的探索与实践”出发,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典型案例的价值与意义、培育什么样的典型案例以及如何培育典型案例。他强调,典型案例一方面是案件办理的“活教材”、是衡量办案是否达到“高质效”的重要检验标准,培育案例的过程既是对案件本身进行“精加工”和“深挖掘”的过程,也是全面锻炼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水平的过程;另一方面,典型案例也是最生动的法治宣传教材,有助于发现深层次社会问题,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并通过案例确立的规则和理念进一步凝聚司法共识、推动法治进步。他指出,培育典型案例要聚焦“有新意”“亮点多”“有难度”“效果好”“计划与专项”等多个维度,精准识别潜力案件;要以“三个善于”为指导思想,在办案阶段“深耕细作打根基”,撰写案例阶段“深度挖掘与提炼”,并要注重团队协作,集思广益打磨拔高,加强案例报送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提升被上级检察机关选中的“通过率”。
伍孝平副检察长代表罗湖区检察院对“深检教导团”的送教上门和魏主任的精彩授课表示感谢。他强调,典型案例作为检察履职质效的重要体现,既是展现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更是引领法治进步、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作为基层检察机关,不仅要“办好案”,也要“育好案”。一是要高度重视案例工作,提高认识。深刻认识案例工作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案例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案例工作纳入部门的重点工作内容。二是要做好工作规划,有序推进。要做好对本年度工作的复盘,在前期培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挖掘发现典型案例的好苗子,抓紧总结提炼,撰写好典型案例。同时要提前筹划明年的案例工作,加强请示汇报,争取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和支持,提高案例工作的成效。三是要完善工作机制,鼓励作为。要形成各部门负责人直接抓、办案人员齐参与的案例工作氛围,通过将案例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激发全体检察人员的积极性。四是要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打好基础。要以培育典型案例的视角办理案件,以高质量、高标准做好案件的每一步程序。同时要善于监督,时刻审视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到案件办理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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