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召开1-8月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6-10-12    检查日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提升办案质效的部署要求,10月8日上午,罗湖区检察院召开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工作会议,全面梳理今年以来办案工作情况,查摆问题短板、部署提升举措。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甘露同志主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东辉同志出席并讲话,全体检察人员参加。

  会上,综合业务部对1-8月业务数据和办案质效情况予以通报,并指出全院在办案效率提升、典型案例培育、检察建议制发等方面的向好态势,以及在裁判改变起诉、特色数字平台运用等方面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围绕案件质效通报情况,何东辉检察长分别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强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极端重要性,同时要求全体检察人员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对高质效办案必要性的认识提升到新高度,把平常案件办出水平、办出规则、办出效果,切实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实现办案机制良性运转。针对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深刻反思不足,逐项加以改进。

  对如何把质效分析结果转化为检察履职实绩,何东辉检察长提出以下五点意见。

  一是旗帜鲜明“定方向”,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真正立起来。要把准高质效办案的政治属性,自觉从政治效果的角度审视每一个司法办案决定。要把准高质效办案的为民宗旨,全力打造更多检察为民的基层实践样本。要把准高质效办案的法治精神,在程序和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把准高质效办案的司法理念,做到适用法律、执行政策“既无不及、又无过度”,理性司法、精准司法。

  二是守正创新“出思路”,把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运行机制真正建起来。要做实分析研判闭环管理,构建起“分析—部署—督办—改进—反馈—再分析”的完整闭环。要落细落实“每案必检”,逐案开展质量检查,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报告,使分析研判结果真正对办案行为产生牵引和约束。要持续深化数智赋能,积极稳步推进人工智能辅助检察办案,通过大数据赋能提升监督办案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三是真抓实干“出实效”,把经得起时间检验、历史考验的案件真正办起来。要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紧密结合罗湖作为金融大区、服务强区的定位,强化检察履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色更浓、企业经营发展信心更足。要养成从个案中发现类案趋势、从类案中发现制度漏洞的思维自觉,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力争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是固本培元“出人才”,把“管案”和“管人”相贯通的队伍真正带起来。要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抓手,把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司法责任追责惩戒等情况作为等级晋升、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突出正向激励,强化反向约束,保证严格依法办案。要以案件质量讲评反哺队伍建设,结合《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的最新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讲评制度,确保把检查评查中发现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质量等问题讲深讲透。

  五是总结提升“出模式”,把可复制能推广的制度成果真正固化下来。要持续优化现有工作模式,组织对前期创设的工作机制进行深入总结,查摆机制运行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举措。要提炼案件质量管理模式,在上级工作规定基础上走深一步,形成适合本院案件结构和人员配置的运行模式。要以案件质量为底子、以机制建设为支撑、以案例成果为标识,逐步培育“四大检察”工作品牌,争取以标志性动作取得标志性成果。

  会议最后,甘露副检察长就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部署安排,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具体工作中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本次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议将参会人员范围扩大到全体检察人员,充分体现了我院对办案质效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有利于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进一步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理念,推动构建全员参与的“检察大管理”格局。我院将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全力推动办案质效实现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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