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案件质效!这场培训会上,罗湖检察这样干…
发布日期:2022-05-30 检查日期:
罗湖区检察院《案件质效一体化提升专项工作方案(试行)》自2022年3月1日实施以来,检察业务各项主要指标均呈现了大幅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细化我院《案件质效一体化提升专项工作方案(试行)》,统筹督导由第一至第六检察部根据各自牵头的重点业务指标形成的指标举措及任务分解,压实压细部门主体责任,达到“以点促面、点面结合、横向配合”的成效,我院于近日制定下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效一体化提升专项工作补充方案(三)》(以下简称《补充方案(三)》)。
为强化全体检察人员对《补充方案(三)》的理解,确保《补充方案(三)》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按照工作安排,2022年5月20日下午,罗湖区检察院开展了案件质效一体化提升专项工作系列培训第二讲。培训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专项工作小组副组长甘露同志主持,第一、二、三、六检察部主任分别对各自部门负责的重点业务指标落实举措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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