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生命财产损失。年初,最高检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发了第八号检察建议,提出了依法能动履职、加强溯源治理等理念,要求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的相关工作,我院公益诉讼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通过多渠道的线索收集和排查,我院发现,位于桂园街道的某旅馆所在建筑被鉴定为危房,但在接近一年的时间里,未采取加固措施,建筑内各商户依然正常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院于6月28日开展立案调查工作,并查明该建筑于2021年7月30日被鉴定为局部危房,需要进行加固处理。但由于业主与经营商铺就加固工程造成营业损失的赔偿条件没有达成一致,导致维修工程搁置。
7月11日我院与区住房和建设局、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单位召开磋商会议,就推动危房整改具体措施进行磋商。会后,桂园街道办即组织承租该建筑的商户与业主协商房屋维修补偿问题,通过努力协调,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补偿协议,并启动房屋修缮工程。
为了解建筑修复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10月13日,我院邀请闵齐双、汤学儒、肖幼美、钟胜荣、高凯、来岩坤等六位公益诉讼观察员一同对该建筑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并与区应急局、区住房和建设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召开现场工作会议,对该栋危房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查和监督。这也是我院首次邀请公益诉讼观察员参与在办公益诉讼案件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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