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牌!深圳唯一试点,戒毒所里有了检察官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4-26    检查日期:

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罗湖区检察院和深圳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下称“深圳一所”)列为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监督工作的试点。

作为深圳的唯一试点单位,罗湖区检察院深觉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于第一时间响应号召,能动履职,携手深圳一所谋篇布局,深入推进检察监督工作,力争为全省试点工作探索深圳经验、打造罗湖样本。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3月28日上午,罗湖区检察院与深圳一所联合举行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这项试点工作正式向前迈出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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