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检察牵头召开这项会议,十家单位负责人出席…
发布日期:2023-04-26    检查日期:

竣工于1965年的深圳水库,作为深港两地人民群众的大水缸,对深港两地乃至整个大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巨大支撑作用,既是生命水、又是经济水、更是政治水,保护深圳水库生态环境,可以说使命重大、意义深远。

2020年9月,罗湖区检察院牵头与九家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组建了深圳水库保护联盟,通过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有效加强了对水库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实现对破坏库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定责、早整治”的治理目标。

2023年4月21日,罗湖检察院根据联动工作机制,召开2023年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第一次联席会议,召集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公室、区生态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土地局、东湖街道办、粤港供水有限公司等十个单位参加。

罗湖检察院张彬检察长、市水源办吕小明主任、区生态局唐湘良局长、区市场监管局贾呈祥副局长、区水务局郭力鹏副局长、东湖街道办李旭副主任、粤港供水公司深圳供水管理部梁大升总经理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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