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协议!有公益诉讼基地!这里,水资源保护迈上新台阶……
发布日期:2023-10-07    检查日期: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东江’活水流。”一泓东江水,为香港的繁荣稳定、 深莞地区的加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罗湖区检察院深刻认识保护“生命水、政治水、经济水”的重要性,一直将水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的重要职责。早在2020年9月,罗湖区检察院就牵头辖区内9家职能单位会签相关意见,共同成立深圳水库“保护大联盟”,为全市水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探索有益经验。

“百尺竿头思更进”,9月22日上午,罗湖区检察院在风景秀丽的东湖之滨与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举办检企共建协议会签仪式,并同步举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司法监督员蔡应乐、肖淑君、黄俊涛、缪亚莲,特约检察员张爱军,公益诉讼观察员肖幼美、钟胜荣、李昕、来岩坤受邀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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