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昔日老板,竟错杀他人
发布日期:2013-01-05    检查日期:
 
 
        昔日伙计以介绍生意为由将老东家骗出,本想抢劫钱财,竟将与老板同去的友人杀害。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
 
        2008年犯罪嫌疑人吴某在林某的工厂打过散工,期间并没有发生什么矛盾。直至2011年吴某仍在深圳以打散工为生,生活拮据,其不经意间想起昔日老板林某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家境殷实,竟突发抢其钱财的贪恋。11月20日21时许,吴某事先准备好抢劫用的2把刀后打电话给林某,以介绍客户为名叫其出来,林某同意后便叫上自己的好友黄某一同前往。林某先开车接到吴某后,见其身上有酒气便叫吴某坐在车后座,后接到好友黄某让其坐在该车的副驾驶位,并按照吴某的指引开往深圳市内方向。期间,吴某打电话给自己的堂兄用家乡话胡乱交谈了一会后,以走错路为由,叫林某在罗湖区的雅园立交桥掉头往布吉方向行驶。当车行驶到布吉关口时,吴某谎称其朋友在马路对面,林某正准备掉头时,听到黄某的叫声,便见到吴某头伸到副驾驶位前并从后面抱住黄某想抢黄某手机,林某马上停车并下车,黄某和吴某也下车,吴某见黄某脖子上流血不止,来不及拾起掉在地上的手机,便仓皇逃离现场。林某见状立即报警,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嫌疑人吴某逃离该处后搭车赶到自己堂兄吴某某处,叫其付了车款后并告诉其自己想抢劫并用刀割伤人的喉咙,自己的手也被割伤,后吴某带着堂兄给的钱和衣服逃至东莞。在其母亲和亲哥哥的帮助下又逃到广西北流市。吴某在藏匿在北流市郊区鱼塘边的一屋子里,至2011年12月14日,终究被北流市公安局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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