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服务员盗走钱财藏于天花板被起诉
发布日期:2013-01-16 检查日期:
酒店服务员在帮客户打扫房间的时候,发现客户的公文包里面有巨款,于是就盗出其中一部分藏在天花板内。近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这名酒店服务员依法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杨某系罗湖区某酒店服务员。2011年12月的一天中午,被害人刘先生离开客房去吃中饭,临走时吩咐杨某进入客房打扫卫生。杨某进入客房后,发现客房的桌子上放着一个黑色皮包,出于好奇,杨某上前打开查看,发现里面有许多现金人民币和港币,便起了贪念。杨某趁该房无人之际,将包内的现金人民币9600元、港币23000元盗走,为了掩人耳目,杨某将这笔钱藏于洗手间的天花板内,打算以后有机会再将钱转移出去。
不久。被害人刘先生吃完饭后回到房间,发现现金被盗,即报酒店安保部。安保部通过监控录像得知刘先生离开房间的这段时间只有杨某进过客房,随后酒店安保部在房内缴获上述被盗现金,并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扭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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