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复制盗刷近三十七万,北京姑娘赶赴深圳报案
发布日期:2013-02-26    检查日期:
 
        北京姑娘何小姐正在家里午休,不料被一条短信息吓的不轻,原来工行服务热线95588发来一条消费信息:“您的工商银行卡于1点43分POS机刷卡消费359486.00元人民币。”可是信用卡明明就在自己的挎包里,怎么会被刷了这笔巨款?何小姐赶紧打客户电话咨询,正在办理挂失的时候,可怕的短信又来了,提示其信用卡又被人连续在柜员机取款2次,每次5000元,异地费加跨行费共54元。何小姐赶紧挂失之后到开卡行打印了消费清单,清单显示:2012年2月22日下午1点43分至46分之间,有人冒用何小姐的信用卡在深圳市罗湖区文锦路田贝花园东方国际珠宝交易中心金福佳商铺刷卡人民币359486.00元,在上述地点附近的光大银行柜员机取现人民币10000.00元(手续费54元)。何小姐赶紧报警。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于本年4月1日将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抓获。经查,2011年11月份,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伙同两名在逃人员获取被害人的信用卡信息及密码,复制信用卡后,再由高某某持卡消费、取现。2012年2月22日,高某某来到罗湖区东方国际珠宝交易中心附近与同伙汇合。其中一名同伙将一张复制被害人何小姐的工商银行信用卡及密码交予高某某,高某某即持卡到东方国际珠宝交易中心“金福佳”金店内,刷卡购买了人民币359486元的金饰品,后又在附近的光大银行柜员机上,持卡取现人民币10000元。得手后,高某某与同伙驾车逃离本市分赃。
 
        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冒用他人信用卡实施诈骗活动,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罗湖区检察院已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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