蟊贼入室行窃竟盗得巨额财物
发布日期:2013-03-15 检查日期:
现在许多家庭一方面往往会在家中放置大量现金及各种财物,另一方面却不作相应的防盗措施,这就给一些蠢蠢欲动的蟊贼提供入室行窃的机会。近日,罗湖区检察院就以涉嫌盗窃罪批捕了一名入室盗窃的嫌疑人甘某。
2012年3月4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甘某来到我市罗湖区高档小区伺机行窃。直到5日凌晨,甘某看到该小区3栋的4楼与6楼两间房的阳台没有装防盗网,就通过攀爬煤气管道进入到402房的阳台,再由窗户进入室内,盗走了受害人郑某笔记本电脑两部,。随后,甘某又以相同的方式进入602房,在该房主卧的衣柜抽屉内盗走受害人何某价值400余万元的各种财物(黄金项链六条、铂金项链四条、纪念金币六枚、玉质手镯三个,黄金金条五条、现金人民币30000元及其他玉制品若干)。得手后,甘某连夜乘车回到家乡福建省泉州市,并将大部分赃物低价出售。
受害人发现家中被盗后迅速报警,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于4月18日将甘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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