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劣质灯管碰瓷敲诈路人,疯狂作案十起
发布日期:2013-03-25    检查日期:
 
 
       该团伙一般在公交车上、站台附近寻找孤身一人的年青男子为作案目标。六名嫌疑人分工明确,两人负责携带事先准备好易碎的劣质灯管故意撞被害人,或者在公交车上故意将灯管放在易触碰的地方,设局使被害人将灯管撞碎,然后拦住被害人,声称他们是打工者,要求被害人与假冒老板的另一嫌疑人通电话商量赔偿、修理事宜。“老板”在电话里声称被撞碎的灯管极其昂贵,与被害人开价和讨价。这时,如果被害人想致电家人凑钱,两嫌疑人便称自己有急事,让被害人先将身上的钱财交出,剩下的钱再汇款给他们。如果被害人有所怀疑不愿交出钱财,两嫌疑人便会对其加以恐吓、威胁。同时,还有另一嫌疑人在不远处站岗望风。从去年10月到今年2月,该团伙用上述方法疯狂作案达十起,每次敲诈金额从一万到几百不等。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正是利用人们有损坏他人物品要赔偿的心理,加上他们惯用的连哄带骗、威胁恐吓等手段,屡屡得手。
 
        该团伙分别实施了以下十次犯罪行为: 1.2012年2月17日中午,该团伙在罗湖区金光华广场上了一辆公交车,当车行至罗湖区水库新村站,一个嫌疑人故意用灯管架碰了一下正要下车的被害人吴某,下车后敲诈了吴某5000元人民币;2. 2011年10月9日12时许,该伙嫌疑人用同样的方法在福田区益田村附近敲诈被害人李某200元人民币;3. 2011年12月初,该伙嫌疑人在罗湖区金光华广场敲诈他人900元人民币;4. 2012年2月23日14时30分许,该伙嫌疑人用同样的方法在福田区水围村村附近敲诈被害人郭某10000元人民币;5. 2011年10月23日14时许,该伙嫌疑人用上述方法在龙岗区坂田街道华为基地附近敲诈被害人林某1500元人民币;6. 2011年12月初,该伙嫌疑人用上述方法在罗湖区体育馆附近敲诈他人2200元人民币;7. 2012年12月1日14时许,该伙嫌疑人用上述方法在罗湖区长岭公交站台敲诈被害人金某人民币350元;8. 2011年12月5日,该伙嫌疑人用上述方法在南山区南油大厦公交站敲诈他人2100元人民币;9. 2012年2月13日10时许,该伙嫌疑人用上述方法在南山区邮政局附近敲诈黄某3600元人民币;10. 2012年2月29日13时40分许,该伙嫌疑人用上述方法在南山区深大北门附近敲诈严某4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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