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口岸交通楼假LV销售窝点被端
发布日期:2013-04-18 检查日期:
2011年至2012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金某伙同其老板及“黄哥”、“王大”等人租下深圳市罗湖区口岸交通楼某仓库作为销售假冒的“LV”、“CHANEL”、“HERMRS”等世界名牌钱包的仓库,每天金某按照“黄哥”的命令,将客户所要购买的假冒“LV”、“CHANEL”、“HERMRS”等世界名牌的钱包送到罗湖口岸商业城附近交给“王大”,再由“王大”卖给客户。近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金某。
2012年3月15日,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和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罗湖分局采取联合行动,在深圳市罗湖区口岸交通楼A交2号仓库将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犯罪嫌疑人金某当场抓获,并缴获假冒的“LV”、“GUCCL”等世界名牌的钱包一批,经深圳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估价,该批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鉴证价格为人民币314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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