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上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药 一商家被批捕
发布日期:2013-07-26 检查日期:
国家明文规定,销售进口药品必须要经过国家的相关部门许可。犯罪嫌疑人吴某本是合法经营个体,但其为获取非法利益,超范围经营,通过淘宝网大量销售未取得国家批准文号的进口药品。日前,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
据悉,犯罪嫌疑人吴某在本市罗湖区从事个体经营,经营许可范围为日用品和营养品等。2012年5月开始,吴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注册淘宝账户,先通过网络向客户发布进口药品信息,后由快递公司将客户所需药品从其开设的小店内直接发货出去,赚取非法利益。吴某非法销售的主要是未经批准进口的“牛头牌通血丸、“百步追风活络油”、“超级万能骨痛灵”、“龙角散”等多种香港进口药品。2012年6月13日,吴某在其经营地点被抓获,当场被查获各类无进口批文的进口药品一批,价值人民币1万六千余元。根据相关部门认定,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全市“三打”的工作要求,从重从严打击“制假售假”刑事案件,该案件的成功办理,在辖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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