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伪造居民身份证案件犯罪嫌疑人
发布日期:2013-08-14    检查日期:
 
 
       走在街上常常能看到、接到制售假证的广告、传单,此类制售假证行为极大的扰乱了社会公共管理秩序,影响了市场诚信环境。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三打两建”活动将此类制假售假犯罪行为作为三类重点打击的案件之一。日前,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了一件涉嫌伪造居民身份证的案件。
 
       2012年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以贩卖假证件为业,在东门、国贸一带张贴制假证广告招揽顾客。朱某需要一张二代身份证,根据张贴广告所留电话联系到犯罪嫌疑人陈某,要求代为制作二代身份证,后双方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晒布人行天桥附近见面,议定制作费用为人民币150元,陈某收取朱某预付款人民币30元及写有制证信息的纸条一张。尔后,陈某委托他人按照朱某的要求制作了假二代身份证一张。陈某将制作完毕的假身份证交给其侄女(因孕取保候审),由其前往罗湖区东门中路晒布人行天桥下和朱某交易,被伏击民警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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