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出租车“排位费”重点整治行动系列案件提起公诉
发布日期:2013-09-11 检查日期:
2012年8月,罗湖区院公诉部门起诉了罗湖区出租车“排位费”重点整治行动系列案件,该系列案件共三件十人,均为敲诈勒索罪。
该系列案件被告人的作案方式基本相似,被告人的身份是保安人员或者与保安人员勾结的人,在其工作地附近的区域,通过暴力、威胁的方式驱赶出租车,不准出租车在公共区域停车侯客,借机向出租车司机勒索财物,涉案的被告人均多次向多名出租车司机敲诈勒索财物。该类欺行霸市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当地出租车行业的运营秩序,严重破环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给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极大的危害。
罗湖区出租车“排位费”重点整治行动案件系“三打两建”行动市领导包案案件之一,罗湖区院十分重视该系列案件。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以及罗湖区公检法机关达成的一致意见,在侦查阶段,罗湖区区院公诉部门即即安排业务骨干提前介入案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取证,保证案件的依法快速办理,争取做到重点打击,准确打击。受理公安机关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之后,依法监督侦查部门积极主动侦查,并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包括及时报送案件办理状态以及固定的每周一汇报。
罗湖区出租车“排位费”重点整治行动系列案件的办理,严厉打击了该类欺行霸市的违法行为,为规范罗湖区出租车行业的运营秩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通过对该系列案件的办理,深入了解了出租车行业存在的不合理潜规则,为下一步行业规范性意见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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