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骗取医保基金的诈骗案件提起公诉
发布日期:2013-09-11    检查日期:
 
       近日,罗湖区院对骗取医保基金的梁某某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梁某某的母亲是离休人员,享有社保的特殊待遇。梁某某以其母亲行动不便、不能亲自到医院就诊为借口,在2009年7月到2010年8月期间,持其母亲的社会保障医疗卡多次在深圳市约三十家医院违规刷卡取药,对医生虚构或是夸大参保人许某彩的病情,骗取医生的处方,然后持医生的处方在医院大量违规刷卡取药,取得药品后将药品转给药贩子换取高档营养品等,获取非法利益。经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核算,从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0日期间,梁某某在多家医院违规开药的总金额是人民币496844.82元,其中七种药品明显超出合理使用范围,该七种药品的的记账总费用为人民币265451.86元,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医疗费用人民币235258.13元。
 
       被告人梁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得基本医保基金的支付,变卖药品牟利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害了国家所保护的社会保险制度和医药监管制度,危害了公共财产的安全。该案被告人骗取的医保基金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类似本案利用医保卡诈骗医保基金的行为并不神秘, 大街上“高价回收药品”的小广告随处可见就是证明。诈骗医保基金的现象大量发生,暴露出社会保障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缺失,同时也表明一些地方医保监管失度。
 
该案的办理,显现出罗湖区院对诈骗医保基金等公共财产行为的严厉打击。同时,也希望通过司法手段引起相关部门对该类行为的重视,促进社会保障监管体制的完善,促进社会保障领域诚信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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