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小方便惹出大麻烦——造假章是犯法
发布日期:2013-11-06    检查日期: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伪造公司印章属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今年的“三打两建”的活动中,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加大了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
 
      陈某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帮客户办理报关的时候需要对方公司的印章,为了方便自己经营业务,于2011年在凤凰路路边的电线杆上找到了一个刻章的电话,陈某就直接打了过去,当时接电话的是一名男子,然后陈某以伪造每一枚假公章10元钱的价格成交。之后陈某就直接把需要刻章的资料发到对方的手机上。假章刻好了之后他们会把公章直接送过来陈某公司。2012年5月,陈某被民警查获,并当场缴获三枚假印章。日前,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起诉犯罪嫌疑人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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