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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11-25 检查日期:
为了帮朋友,却把自己送进了监狱。高某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近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对高某提起公诉。
高某与林某系朋友关系,林某与被害人李某某因发生纠纷被李某某打伤而心生忿恨,打电话给高某要高帮忙把打他的人找出来,让那个人赔医药费给他。高某当时说找到人之后,把人带到派出所处理,但是林某没有回应。
2012年4月的一天晚上6时许,高某和林某等六人在本市罗湖区某村拦住李某某,将李某某拉至小巷里拳打脚踢,拿走李某身上的一部苹果4代16G手机。随后,又将李某某押到一栋拆迁楼房二楼予以拘禁,继续以威胁方式向李某某索要医药费。在此期间,李某某屡次要求离去。至当晚22时许,高某和林某等五人在洪湖公园门口将李某某放走。经鉴定,被害人李某某所受伤情构成轻微伤。2012年5月13日,公安人员在本市罗湖区某村将高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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