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招嫖不成却遭色诱抢劫
发布日期:2013-12-23 检查日期:
王某以为自己只是去找卖淫女开房,没想到嫖客没做成,还被卖淫女的同伙打了、抢了钱,还要写下一张3万元的欠条。卖淫女吴某和其男友樊某抓获后被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其他同伙在逃。
2012年7月23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樊某、吴某、阿辉(在逃)、小刘(在逃)、阿成(在逃)等人在深圳市罗湖区向西村某烤鱼店吃宵夜。期间,樊某收到被害人王某发来的微信,在微信上,王某误以为樊系招嫖女,遂加樊为好友,想约樊出来进行性交易。樊收到王某的微信后,便将俩人在微信上交谈的内容,告诉在一起吃饭的其他人。阿辉等人获悉后,便密谋作案,设计由阿成和卖淫女吴某二人假扮夫妻,待吴某与王某开房后,由小刘带领阿成、樊某等人上门以抓奸为由,趁机敲诈刘。分工后,阿辉等人依计行事,由吴某主动勾引王某去深圳市罗湖区向西村向西宾馆某房开房。王某信以为真,便和吴某去开房,准备进行性交易。俩人进房后,王某欲与吴进行性交,便脱衣洗澡,吴趁机将房号发信息告之樊某等人。樊某等人获知二人在上述地点开房后,便赶过来伺机作案。当吴听到其同伙敲门后,便打开房门,让其同伙进来。阿辉和小刘、樊某、阿成等人进房后,小刘便假装骂吴:“你给老子偷人啊,老子弄死你”,其他人就趁势骂王某,说:“你敢玩我兄弟的女人,你胆子很大”,遂对王某进行殴打并抢走王某300元人民币,同时还强迫王某写下一张欠杜玉3万元的欠条。作案后,樊等人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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