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来深调研 骗取他人手机
发布日期:2014-01-09    检查日期:
 
        谎称自己是某著名大学学生来深圳调研,与老师或同学失去联系,借用他人手机并骗走。近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蒋某、刘某。
 
        据悉,2012年11月某日,四名犯罪嫌疑人窜至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一带伺机寻找作案目标。16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见被害人经过,便上前搭讪,称自己是某著名大学的学生,在深圳开展调研活动,由于跟同学走散了,自己没带手机,需要借用被害人的手机,被害人遂将手机借给张某使用,张某借机就拨打另一犯罪嫌疑人李某电话,接通后将手机给被害人接听,在电话里犯罪嫌疑人李某则声称自己是张某的同学,请被害人一定要提供帮助。随后,张某又虚称要使用手机发送调研报告并做测试,不能被外人打扰,让被害人过一会再来这里取手机,被害人信以为真,将手机交予张某。张某得手后趁机逃离现场。
 
       接到多起报案后,公安人员随即进行排查,根据线索将四人全部抓获,四人供述称利用类似扮演学生或老师的手法互相配合,作案多次。
浏览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