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为骗公司保金上演罗生门
发布日期:2014-02-07    检查日期:
 
 
      被告人徐某被抓前是深圳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2013年1月4日,徐某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以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块手表,并将购买的两块手表保价人民币两万元,通过该快递公司寄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某写字楼,因徐某知道深南东路一带的快递一直是由他派送的。随后,徐某利用其是该快递公司快递员的便利,在派送快件的过程中将此快件带回住处藏匿,并向该快递公司报称快件丢失。2013年1月7日,被告人徐某以寄件人的名义与快递公司客服取得联系,启动索赔程序。同时,还通过向中国邮政管理局的网站投诉而给快递公司施压,继续索赔。2013年1月28日,快递公司在调查后发现被告人徐某有作案嫌疑,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
 
       近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徐某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发财要有道,歪门邪道不可取,企图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实施诈骗的行为不但不能取财,反而会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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