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拖走小区闲置车辆被批捕
发布日期:2014-02-25 检查日期:
一辆面包车放在小区里面很久没人使用过,男子竟想要把车拖走然后占为己有。近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批捕了这名男子。
2013年2月份,被害人程先生将自己的面包车停放到我市港莲一村停车场门口,后因丢失车钥匙就将车闲置在此处。4月2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与其朋友在莲塘港莲一村附近吃饭。张某见被害人程先生的面包车停放在港莲一村,已长时间未使用,便萌生了将该车占为己有的念头,于是,张某便以购得该车的名义,用电话联系拖车公司前往该处,欲将该车拖走后进行维修使用。拖车公司接到张某的电话后指派员工到达港莲一村后,在张某的指引下欲拖车时,被现场的值班保安发现,保安立刻致电车主程先生,程先生赶到现场进行阻止并报警。民警接报后即赶至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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