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款不成怒将人拘禁
发布日期:2014-03-19 检查日期:
犯罪嫌疑人陈某是一名包工头,2013年5月,因工程纠纷、要钱不成,竟将转包人林某殴打并拘禁,威胁要其结清尾款,最终陈某太傻太天真,在上门取款时被民警抓获。近日,陈某及其同伙已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陈某于2013年4月至5月期间承接了罗湖区某商业城门店装修工程(由某香港工程公司刘某转包给包工头黄某,黄某再转包给陈某)。由于陈某的工程质量没达到预期效果,刘某与陈某结清5月份的工程款后,即让其被害人林某另找他人施工。陈某却认为其4月份的工程款还有五万六千元未结清,便于同年5月至装修工地警告林某不要开工,否则后果自负。次日,陈某向吴某提出到工地找林某解决。当晚,陈某、吴某伙同另两河南籍男子至装修工地找到被害人林某,吴某将其扇了两耳光后,四人竟即将林某强行拉上的士并带至关外。在车上,陈某殴打并威胁了林某,让其打电话给刘某解决工程款的事情。如刘某不从,即让林某写张八万元的欠条。刘某知情后,因担心林某的人身安全,即同意支付五万六千元,并让陈某先行放人。第三天凌晨,陈某即在布吉关口将林某放下车。当天11时许,陈某至刘某公司取款时被罗湖区公安局民警抓获。随后,吴某亦被传唤归案。
暴力和野蛮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用暴力触犯法律者,最终难逃法网,还是那句老话---有话好好说,有事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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