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拿员工私通外贼盗财物
发布日期:2014-03-31 检查日期:
犯罪嫌疑人杨某为罗湖区某会所楼面经理,趁春节人少之机,监守自盗,私通外贼张某,盗取收银台和客人财物共2万元人民币。近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这两名嫌犯。
2013年2月初,犯罪嫌疑人张某向杨某借钱,杨某提议称自己在会所上班,可以趁机盗窃客人的财物,且春节期间该会所收银员放假,会在晚上值班时暂代收款,可以顺手将收银台的钱一并盗走,张某表示同意。2013年2月13日,杨某告知张某被害人李某的衣物放在50号柜内。张某乘李某去桑拿之机,大力将柜门拉开,将李某裤袋内现金1200元盗走。张某得手后来到收银台帮杨某望风,杨某即将收银台内的营业额11507元人民币放进自己腰包,再盗走旁边抽屉内未发工资及技术小费7325元。得手后,两人逃离会所。
2013年7月4日,杨某在温岭市某酒店被抓获。2013年7月11日,张某在深圳市宝安区一网吧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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