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多店贩卖止咳水屡禁不止 法人被捕
发布日期:2014-06-03 检查日期:
止咳水的销售对象主要是我市的青少年人群,根据药性,大量服用上述止咳水会成瘾,这将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罗湖区桂园路某超市为了牟取不法暴利,无视青少年群体的身心健康,大肆违法销售止咳水,且屡禁不止。
据悉,张某某租住于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路一家超市,是该超市的法人代表。该超市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销售成瘾性止咳水即“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12年4月18日、2012年11月30日、2013年3月1日、2013年5月29日对该超市进行行政检查,均在该处发现“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为此,前后四次对该超市作出行政处罚,但该超市却屡禁不止,仍在销售上述止咳水。为此,对于张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的行为,7月29日,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近日,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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