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按揭房诈骗两千万逃匿至今被批捕
发布日期:2014-07-14    检查日期:
 
 
       闻某(因诈骗罪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和妻子犯罪嫌疑人胡某于2004年至2008年4月期间将夫妇名下四套房产(均为某银行按揭房)多次抵押给受害人邱某等,共计诈骗所得人民币贰仟零陆万柒仟柒佰元。近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胡某。
 
       2004年至2008年4月期间,闻某夫妇以扩大经营规模、解决季节性紧缺资金为由,将已按揭的四处房产抵押给受害人邱某、余某、陈某、王某等。为了骗取受害人的信任,闻某还伪造了某租赁合同中“一次性支付五年场地使用租金人民币81万元”一项(真正的合同上,闻某只预交了二个月的租金1万元人民币),另外,以高利息回报(每年24%、甚至每月10%不等)为诱饵,与受害人签订(借款协议),共骗取受害人邱某、余某、陈某、王某等人人民币贰仟零陆万柒仟柒佰元。同时,案中有案,闻某夫妇还拖欠朱某等17家供货商的货款共计人民币贰佰万柒仟柒佰叁拾伍元。
 
       闻、胡夫妇二人从2008年4月1日逃匿至今,最终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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