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卖翻新手机220部共得190万
发布日期:2014-07-18 检查日期:
近日,犯罪嫌疑人阿鹏、阿鑫、赖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3年7月15日,被害人丁某报案称,其通过淘宝网从网店名为鑫鹏通讯处购买三部总价为人民币7594元的全新步步高手机,但发现该三部手机全系翻新手机。2013年7月22日罗湖公安民警在阿鹏住所抓获犯罪嫌疑人阿鑫,现场查获翻新的VIVO X510W步步高手机18部、获翻新的VIVO X1ST步步高手机22部(经估价,手机价值共计人民币108920元)以及假冒入网许可证20张、假冒机身标112张、假冒盒标89张。
截至2013年7月22日,犯罪嫌疑人阿鹏、阿鑫通过淘宝网卖出的翻新步步高手机价值达人民币1901801.2元,每月销量在100部左右。另查,从2013年6月开始,犯罪嫌疑人赖某向他人购买二手VIVO X1ST步步高手机,然后进行翻新,再从市场购买假冒的入网许可证、机身标、盒标,根据这些标号通过电脑重新刷机,使得手机内的串码与入网许可证、机身标、盒标一致,从而以次充好,以旧冒新。截至,2013年7月22日,犯罪嫌疑人赖某向犯罪嫌疑人阿鹏、阿鑫售卖翻新VIVO X1ST步步高手机约220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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