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约会按摩女五人被盗
发布日期:2014-07-21 检查日期:
2012年8月,犯罪嫌疑人卢某从云南省昆明市购买了警服、警号及警察证皮套预谋冒用人民警察身份骗取他人信任后实施盗窃。在2013年5月至7月期间,卢某在深圳市罗湖、福田等地物色按摩女为作案对象,骗盗五人。近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卢某。
2013年5月22日,犯罪嫌疑人卢某在深圳市龙岗区某酒店内搭讪认识了被害人罗某,谎称自己是从云南省公安厅刚调到深圳市龙岗公安分局的民警,并向其出示了警服和警察证皮套,罗某相信卢某且将电话号码留给了他。次日,卢某联系罗某到罗湖区东门某百货大厦逛街,趁罗某进试衣间试衣时,卢某趁机将罗某的手提包盗走。罗某被盗的包内有现金800元人民币、一部苹果4S手机、一条黄金项链。卢某在盗窃得手后将罗某的手机变卖获赃款2100元人民币。
另外四名被害人也被相同手法蒙骗,被害人黄某被盗现金约100元人民币、一部三星手机,被害人陈某被盗的包内有现金400元人民币、400元港币、一部苹果4S手机、一条黄金项链,被害人安某被盗一部苹果4代手机。更有甚者,被害人张某银行卡内的19500元人民币也被卢某骗取密码然后全数取走。
2013年7月23日,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福田区某住房将卢某抓获,现场搜查出卢某用于作案的的警服、警号及警察证皮套、被害人张某的身份证件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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