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闹事竟拿刀借钱
发布日期:2014-09-09 检查日期:
有求于人,一般都是好言好语,跟他人借钱更要摆正姿态,但犯罪嫌疑人杨某酒后闹事,竟拿刀威胁借钱,在失败后逃跑的过程中,又伤及无辜。近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了杨某。
2013年9月7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在酒后窜至罗湖区一商行无事生非,杨某以之前卖电动车给该店时价格卖低了为由,要求全某借出3000元人民币。全某一言拒绝,杨某便将店内的客户全部赶走并拿出一把水果刀威胁全某。全某与一店员合力将杨某按倒在地并夺下水果刀,在夺刀过程中,杨某用刀划伤了全某的右手大拇指。
因刀器被夺且全某报警,杨某起身后往草铺方向逃离,当走至东门中路附近时,杨某要求在该处骑电单车拉客的被害人宋某将其送至草铺,经讨价还价,宋某同意以15元人民币的价格搭载杨某。杨某上车后不久,竟妄想宋某意图将其带回全某的商行,便掐住宋某脖子将其按倒在地上,致使宋某脖子受伤。
宋某随即报警,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杨某抓获。
浏览数:-
相关链接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1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