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嫌疑人偷排泥浆被批捕
发布日期:2015-04-23 检查日期:
将泥浆运到倒土厂处理一般需要两个小时,而排放到下水管道只需要几分钟,还节省费用。但是,清理下水道所需的费用,却在数万元甚至十万元以上,另外,泥浆堵塞下水道造成的内涝,给市民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危害。近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批准逮捕了四名偷排泥浆的嫌疑人罗某、吴某、彭某和胡某。
犯罪嫌疑人罗某长期在东莞、深圳等地从事工地泥浆处理工作。为发展业务,罗某于2010年从重庆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购得两辆油罐车,于2013年年初从深圳个人处购得第三辆油罐车,三辆车均被罗某用于拖运泥浆。因从工地拖出的泥浆不易转卖,运到正规的处理工厂又需花费,为节省成本,罗某便起意将泥浆偷排到市政排水渠。2013年11月,罗某分别以月薪7000元人民币、5000元人民币聘请了犯罪嫌疑人胡某、彭某为其工作,其中胡某负责驾驶油罐车将泥浆运至市政下水道,彭某负责撬开下水道井盖及排放泥浆,罗某还专门购买了对讲机、铁钩撬棍等作案工具。
2013年12月24日晚,在罗某的安排下,胡某驾驶油罐车从罗湖区火车站附近工地装载整车泥浆,彭某负责跟车及撬井盖,二人将一车约十多立方泥浆排至罗湖区洪湖西路的下水道。胡某和彭某在作案过程中被深圳市水务局巡查工作人员发现,二人弃车逃走,该油罐车被深圳市交警支队暂扣。罗某于次日支付给胡某、彭某各2000元人民币让二人先回老家避风头。2014年春节期间,罗某给胡某、彭某结算工资,分别支付给胡某5000元人民币、彭某4000元人民币。因洪湖西路的排水管道被泥浆堵塞,经测算,修复工程总造价约为148000元人民币。
因胡某、彭某未返回深圳,罗某在春节后又聘请了犯罪嫌疑人吴某、“小李”(在逃)、“宝宝”(在逃)等人协助其偷排泥浆。2014年2月8日晚,罗某从某工地装载一车泥浆开至罗湖区布心路,犯罪嫌疑人吴某在布心路附近接应罗某,犯罪嫌疑人“小李”驾驶罗某的未挂牌宝马车望风,罗某、吴某将车上约40立方泥浆排在布心路附近下水道后离开。该排水管被泥浆堵塞,经测算,修复工程总造价约为71000元人民币。
2014年2月10日晚,罗某在宝马车上望风,吴某与“宝宝”驾驶油罐车,分别在福田区皇岗路、彩田路偷排泥浆约80立方、40立方。在排第三车泥浆时,罗湖公安分局民警将罗某抓获并现场缴获了罗某等人作案使用的油罐车一辆、宝马车一辆、铁钩撬棍两根、对讲机一部、记载有拖运泥浆信息的“收款收据”四份。吴某、“宝宝”趁乱逃走。皇岗路、彩田路的清疏工程经测算,工程总造价约为285000元人民币。
案发后罗湖公安分局对提供废弃泥浆的工地施工队进了调查,证实罗某于2013年12月与该工地达成协议以每立方37元人民币的价格为工地处理废弃泥浆。其后,罗某即多次安排人员从工地上拉走泥浆,施工队工作人员提供了记载有罗某等人拖运泥浆资料的相关书证。2014年2月20日,罗湖公安分局在深圳市龙华区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归案。2014年2月26日,罗湖公安分局在重庆将犯罪嫌疑人胡某、彭某抓获归案。
检方提醒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废弃泥浆须运往正规余泥渣土受纳厂进行处理,偷排泥浆的人员将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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