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为了逃避检查,他在收费站踩下了油门
发布日期:2025-09-15    检查日期:

一个炎热的下午,在我市某高速路收费站,交通执法人员老吴(化名)远远看到一辆载有多名乘客的大巴驶来,便与同事一同上前准备开展例行检查。

正当老吴几人示意大巴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大巴司机却拒不配合,并突然加速冲出了收费站逃逸。

“快,有人冲卡了!”面对突发情况,老吴立即喊上同事一同驾驶执法车辆跟了上去,并紧急联系沿途交警协助。

没过多久,急驰的大巴车驶出高速路段,可市区逐渐拥堵的路况让司机不得不放缓了车速。紧跟其后的老吴等人看到截停机会,便通过前后夹击的方式逼停了大巴车。可是,大巴车司机仍然拒不配合,继续在执法车辆的围追堵截中不断腾挪,寻找一切突围逃跑的机会。

见到大巴车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加上周边还有很多过往的行人和车辆,即使是执法经验丰富的老吴也不禁捏了一把汗。情急之下老吴只能下车冲到大巴车前,双手不断拍打车窗玻璃和雨刮器示意司机停车,在被车辆顶着前行了两米后,幸好及时赶来的交警和其他同事共同配合,将大巴车成功截停。

随着车辆和司机的先后被控制,大巴车冲卡的原因也浮出了水面。原来,由于大巴车司机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已经过期,因担心被查获后而受到行政处罚,便想着以冲卡的方式来逃避,从而做出上述疯狂之举。所幸,逃跑过程中除车辆受损外,并无人员受伤。

本来是一起简单的行政案件,却因为当事司机法律意识淡薄,使得事态不断升级,最终酿成刑事犯罪案件,近日,该案经我院审查起诉,法院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大巴车司机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浏览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