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醉拳”出击向路人,寻衅滋事悔莫及
发布日期:2025-12-19    检查日期:


  问:醉酒状态下无意识打了人,违法么?

  答: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各位好汉,酒可以喝,兴可以尽,但法律的刻度、行为的底线、理性的阀门,可得牢牢攥在自己清醒的那一半脑子里。量力而行,别等酒醒了、财伤了、自由失去了,才追悔莫及......

  本期以案说法的主角谢某,就是因为醉酒后向路人挥拳闹事,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某天傍晚,下班后谢某在地铁站附近找了一家烧烤摊与好友聚餐。酒足饭饱后,醉意上头的几人决定结伴回家。自诩酒量不错的谢某在喝下1斤白酒及4瓶啤酒后,依然坚持自己到附近走走路、散散心......

  南方的晚风沁人心,城市的霓虹迷人眼。在街道的某个拐弯处,故事中的两名受害者也不早不晚地出现了......他们就是晚饭后出来散步的小郑与其亲戚老郑。首先是低头走路的老郑被一名陌生男子挥拳击中了后脑勺,接着就是还没反应过来的小郑又被该男子一拳打中后耳......正当两人莫名其妙之际,只见附近路过的行人已经合力将该男子按住,此时反应过来的小郑才迅速报警。

  原来,该名打人的陌生男子便是上文中自诩“酒量不错”的谢某。随着民警的迅速出警,谢某便被带至医院约束醒酒,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200mg/mL。而酒醒后的谢某在看到了监控视频后,才意识到自己原来刚刚无端动手打了人。

  该案件虽然案情十分简单,但办理过程却一点不能马虎。经公安机关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谢某酒后在街上无故殴打他人,致使小郑和老郑达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最终,经我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6个月。


  小编提醒

  醉酒不是免责理由。醉酒后的失控行为不仅影响个人形象,还影响自身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希望各位酒友在酒桌上一定要量力而行,避免因过量饮酒失去对自身行为的控制力。此外,酒后应避免独行,同饮者也应避免恶意、强迫性劝酒行为,且对醉酒者有善意提醒、劝诫甚至照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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