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通“陌生”电话
2025年初的一个下午,老陈接到一通陌生来电,对方称是司某介绍来的,询问“之前委托的事办得怎么样了”。老陈一头雾水——他对这个“司某”毫无印象,也对所谓的委托之事全不知情。电话那头却说得言之凿凿,仿佛确有其事。为了解实情,老陈便与对方互加了微信,当对方推送来“司某”的微信名片时,老陈愣住了,这个司某竟真是自己微信列表中的好友,只是两人近年来素无往来,更谈不上过深交情。
于是,老陈迅速给司某打去电话质问,语气满是愤怒与困惑:“我都不认识你,怎么会帮你办事、收你钱?你必须把事情说清楚,不然我马上报警!”
电话那端,司某的回答避重就轻:“你不认识那个人,就不用管这事了。”
这两通没头没尾的电话,揭开了一场源自四年前的骗局。
一场精心骗局
2021年,商人刘总因名下资金账户涉案被冻结,急于解封的他四处寻找“门路”,偶然结识了司某。了解情况后,司某当即拍胸脯称自己人脉广泛,能通过关系办理解封事宜,以此骗取刘总的信任。刘总信以为真,先后向司某支付了35万元“办事费”。
司某收取钱款后,仅是敷衍地向旁人随口打听,得知“难办”后便再无下文,根本没去办理解封冻结账户事宜,反而将这笔钱迅速转给其他人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剩余部分则用于自身开销。
为了应付刘总的反复催问,司某以“流程中”“领导出差”“政策收紧”等借口一再拖延,并且编造了与幕后大佬“老陈”沟通的情节,在未经老陈同意、双方素未谋面的情况下,司某擅自将老陈的身份信息、手机号透露给刘总,以此增加骗局的可信度。
四年来,由于刘总迟迟不见账户解封,反复催促无果,他最终决定直接联系司某口中的“关键人物”,这才有了开头那通打给老陈的“乌龙电话”,真相由此浮出水面。2025年3月,刘总向公安机关报案。
最终难逃法网
案件移送到罗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过认真细致审查后认为,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
综合全案事实及相关证据,罗湖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最终,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司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1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