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网站搭建技术,明知是违法行为,还按照上游犯罪分子提供的素材搭建网页,为不法分子提供技术支持。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5年的一天,熊先生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称其现在有一张每月会自动扣费的网络保单,如果要取消,可以通过相关操作退保并退回之前所缴纳的费用。
熊先生按照指示下载软件,并添加了客服经理。客服经理发送网络链接,随后打来语音电话指导熊先生操作。
熊先生按照客服的指示操作,中途有数十次弹框跳出,其着急解除绑定并未细看,不断点击“确认”。操作了近2小时后,熊先生意识到可能有问题,强制退出所有的软件后,发现自己的电话被设置了呼叫转移。解除后熊先生收到数十条短信,均是银行卡的扣款信息,合计扣款近300万元,熊先生立即报警。
经查,熊先生所收到的链接是林某伪造的某知名网络保险公司的链接。林某自学搭建技术,在社交网站上招揽客户,越来越多客户找到他提供技术支持,其中不乏一些诈骗分子。
本案中,林某明知对方在实施诈骗,还提供技术支持,根据诈骗分子要求将其提供的工作电子证件二维码嵌入相应的网站,随后诈骗分子诱导被害人通过扫描网页上的二维码,被害人误以为网页上的二维码信息是网络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信息,最终导致被害人落入圈套被骗。
同时在调查中还发现,林某的业务甚至拓展到海外,公安机关通过分析该诈骗网站多张图片的“哈希值”,认定与境外某诈骗窝点网站图片的"哈希值"相同。“哈希值”如同图片的“身份证”,具有唯一性,由此推断出,林某接受多位境外诈骗分子的指示,按照诈骗分子的要求进行网站搭建并进行网站维护。
最终,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林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1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