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直播间的黄金样品去哪了?监守自盗终落法网
发布日期:2026-05-09    检查日期:

  “小陈,今天直播间要展示的黄金样品,赶紧从仓库取出来!”

  面对领导的催促,珠宝公司直播中控陈某支支吾吾,脸色煞白:“我拿不出来……”

  “什么意思?东西凭空消失了?”

  在领导的反复追问下,陈某终于崩溃坦白:“都……都被我熔掉卖了。”


  这段对话,揭开了一桩发生在珠宝公司内部、持续已久的监守自盗案。直播间的黄金样品,本该在直播结束后如数归还仓库,却被人悄悄装进了自己的口袋。近日,罗湖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直播中控岗位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黄金饰品的案件。

  随着直播电商行业迅猛发展,不少珠宝公司将柜台搬进了直播间。主播在镜头前展示各式金饰,消费者在线上下单,一场场热闹的直播背后,是大量黄金样品在仓库与直播间之间频繁流转——从仓库取出、中控保管、主播展示,再到直播结束后归还仓库。而这一流程中的管理缝隙,也为陈某提供了可乘之机。

  陈某,是该珠宝公司的直播中控,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从仓库接收黄金样品、直播期间保管饰品,以及协助主播完成开播流程。每天经手的黄金饰品琳琅满目,陈某心中的贪念渐渐滋生。

  起初,陈某只是“试探性”地拿走少量小巧的黄金饰品,并用高温枪将首饰熔化成旧料拿去变卖。怕被公司发现,他还会自掏腰包,购买款式相似的普通饰品补回仓库,掩人耳目。尝到甜头后,陈某的侥幸心理越来越强——他发现,公司对直播样品的出入库登记管理较为松散,盘点也不够频繁,似乎没人注意到这些“小缺失”。

  贪念一旦破土,便会疯狂生长。陈某渐渐放下了顾虑,胆子越来越大。他不再满足于少量侵占,而是每次直播都偷偷拿走多件黄金样品。从最初的“小心翼翼”,到后来的“肆无忌惮”,陈某侵占黄金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克重越来越多,也彻底不再想着“补回”仓库。

  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段对话。公司发现巨额黄金样品去向不明后,随即报警。

  经查,陈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被害单位黄金饰品近600件,涉案金额超100万元,变卖钱款全部用于其个人日常开销。

  归案后,陈某主动退赔公司损失。 罗湖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陈某身为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依法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致企业经营者:务必健全管理机制,扎紧制度篱笆,完善货品出入库登记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员,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盘点清算,发现异常及时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致从业员工: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要珍惜工作机会,不触碰法律红线、不跨越道德底线,一时贪念换来的将是失业、案底甚至是牢狱之灾,切莫因眼前小利透支自己的整个人生。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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