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的一天,因涉嫌盗窃罪被羁押在看守所的嘉豪(化名)结识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阿强(化名)。
“在看守所的日子不好过啊,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能想到我的女朋友,我对不起她。”阿强懊悔地说道。
“别消极,强哥,好好改造,争取宽大处理,马上就能见到她了。”嘉豪边拍他的肩膀边鼓励他。
“兄弟,你是不是马上要出去了,我等不了这么久了,等你出去之后麻烦给我女朋友捎句话,算是帮你兄弟一个忙。”
嘉豪想了想,爽快地答应了。“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了嘉豪的脸上,今天是他刑满释放的日子。嘉豪领回自己的个人物品后,突然想起难兄难弟阿强交代的事,便准备拨通阿强女朋友雪华(化名)的手机。与此同时,考虑到自己刚出来正囊中羞涩,便有一个邪恶的想法在脑海中闪现:能不能假扮看守所工作人员,向阿强女朋友先要点钱花花……
于是,嘉豪便有模有样地假扮起了看守所的民警。
“是雪华吗,我是看守所的民警,阿强是你男朋友吧,他罚金还没交,你替他交了吧,这样才能帮他争取减少刑期……”
雪华一听,连男朋友的名字都说出来了,还知道他犯了什么事,于是不假思索地和嘉豪约定见面地点,不仅如此,嘉豪还欺骗雪华视频会见需要购买手机,让其转交两部新手机,并谎称要想阿强在里面日子好过,就需要请相关的领导吃饭疏通关系。就这样,雪华稀里糊涂的给了嘉豪26998元及两部手机。直到再次会见的时候,雪华才将这些情况一五一十的跟阿强说了,得知上当受骗的阿强立即让雪华报警。
很快,公安机关便将嘉豪抓获。经讯问,嘉豪对于利用“信息差”诈骗雪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嘉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罗湖区检察院依法对嘉豪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嘉豪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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