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一小块钢丝球碎屑,成了他穿行不同餐馆的“代金券”
发布日期:2026-08-27    检查日期:

  一天深夜,小吃店老板拖着疲惫的身躯正准备打烊收摊,刚要起身,就看到一位客人晃晃悠悠地走了进来,并点了几份小菜和一瓶白酒。一看还有生意上门,老板便先招呼客人坐下,自己赶紧回到厨房备餐。

  可上菜后没多久,客人便大拍桌子,把老板喊来并要求他跪下。老板顿感疑惑,但还是礼貌地上前询问缘由。只见客人一边大喊大叫,一边愤怒地捏着一小块钢丝球碎屑向老板展示,表示这是在饭菜中吃到的……

  “你要怎么处理我这件事?”

  “我给您赔礼道歉!”

  “你怎么道歉?我在你这吃到了钢丝球,我把你搞死都没有责任!”

  “这……”

  两人互不相让,场面随之陷入了僵局。眼看来者并不是善茬,老板只好先端来酒杯向客人敬酒道歉,并表示这顿饭可以免单,稍后再为他重做一份。

  然而,客人对老板的这个回答仍不满意,表示除了免单外还要买些烟酒送给自己,不然拖延下去事情就不是那么容易能够解决的了……

  面对这番无理取闹,老板既纳闷也委屈,细想一下自己今天也没使用过钢丝球,并且自己店内使用的钢丝球类型与客人手中出示的形状大相径庭,对方还如此盛气凌人、得寸进尺,无奈之下只能报警处理。

  没过多久,民警便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发现这位客人浑身酒气、情绪激动,不听任何调解劝说,便只能将其带回派出所醒酒处理。

  一段时间后,正在电脑屏幕前调取现场监控的民警接到了几通与上述情况相似的报警电话,这瞬间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经过仔细比对,这位客人当天行程监控画面与报警电话所描述的时间地点一致。随后,前来派出所辨认的几名报案人也纷纷指认出了这位客人就是当天先后到他们店里滋事敲诈的嫌疑人,并提供了转账记录及店内监控录像等关键证据。

  经过调查,就在同一天,共有4家餐饮店在不同时段遭遇了这位自带钢丝球碎屑男子的滋事敲诈。由于另外3家餐饮店是在用餐高峰时段遭遇此事,碍于生意要正常经营只能选择息事宁人,所以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处理。而且,该男子此前在其他地方也有因同类前科被处罚的记录。

  案件移送我院后,经依法审查,由于证据确实、充分,承办检察官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该案嫌疑人李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采纳我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提出的量刑建议,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责令退赔4位被害人经济损失。

  小编提醒

  外出用餐吃出异物,看似是倒霉的消费者,但在事实和铁证面前,任何把法律当儿戏的碰瓷与耍赖,最终碰碎的只会是自己的自由与信誉。法律从不禁止真实维权,但也绝不容忍那些以维权之名行敲诈勒索之事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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