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监守自盗名车广场豪车
发布日期:Fri Mar 20 08:00:00 CST 2015
检查日期:
犯罪嫌疑人李某于罗湖区某二手车市场上班。2013年11月23日,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其朋友陈某预谋,盗窃该二手汽车名车广场的一辆奥迪Q7汽车。11月24日,陈某穿上李某的工作服,冒充销售人员,李某经乔装打扮后佯装要购买该辆奥迪Q7,李某事先告知陈某该车钥匙的存放处,陈某取得车钥匙后,叫试车员陪同二人试车。在试车时李某称决定要买下该车,试车后李某带陈某来到洗车部,陈某借用洗车员的手机打电话给试车员,谎称李某已支付车款68.8万元人民币,试车员将车开到洗车部洗车后,李某和陈某一起将该车开走。李某将车开至普宁市某交易城地下停车场,停放好后,二人返回深圳。
公安机关于2013年11月26日、11月27日分别将李某、陈某抓获。近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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