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共设15个科室,直属行政单位1个,直属事业单位机关1个。
依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侵权渎职犯罪,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捕、提起和出庭支持公诉,实行审判和诉讼监督以及执行监督。
(二)人员构成情况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共设15个科室,直属行政单位1个,直属事业单位机关1个。行政编制159人,附属编制15人,事业编职员1人,雇员编制40人,临聘人员编制1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年,也是深化司法改革的攻坚年。罗湖检察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检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市院、区委总体部署,紧紧围绕“适应形势,深化改革,实现跨越”工作思路,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着力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全局性,力争为罗湖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7010.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91.85万元,上年结转119.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7010.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010.85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503.89万元,占64.2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80.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8.6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506.96元,占35.76%,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共104.14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02.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去年预算拨款数增加0万。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20元,主要包括:(1)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23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00.20元,平均每辆4.36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85.80万元。2014年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实有车辆数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4万元,比2014年预算财政拨款数减少了16.49万,因公务来访人员减少,当年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8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