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酒后自己开车回去的吗?
不是,他是叫了个网约车把他送回去的。
那他是什么事被交警拦住查获了?
没有,他后来是有事自己去派出所报警的。
他的罪名是什么?
是危险驾驶,俗称醉驾,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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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奇葩的醉驾案,但里面满满的知识点,发人深省啊。
一
2021年12月23日晚上,黄某应朋友邀约外出聚会,聚会中他先喝白酒、又饮红酒、再酌洋酒,这一次,大家都喝得很嗨。
最后,大家尽兴而散。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已经深入人心,黄某当然也明白,当天特意就没开车去。喝高了后意识模糊地离开聚会,黄某还记得拿出手机给自己叫上网约车。
可是,黄某当天是先骑摩托车到了离家不远的公交车站,再坐公交车去参加聚会的。回来是打车的,他还记着自己的摩托车呢。于是,快到家时他让网约车司机停在了公交车站,然后他顺便就将摩托车骑回罗湖的家中。
二
到家之后,迷迷糊糊中躺下,黄某似乎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再一摸,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
手机去哪了?深夜里,黄某又赶紧下楼,骑上摩托车,往公交车站的方向,边开边找,还是没找到,又悻悻地回家了。
再次回到家,喝多了的他,迷迷糊糊中又在想:是不是我在回家的途中,被人打劫了?可是,自己的手表、项链都还在啊。
半醉半醒中,凌晨,他还是用自己妻子的电话报了警:我刚被打劫了,手机被抢了…然后,他又骑着摩托车,到派出所报警来了。
三
派出所值班民警,从黄某颠三倒四、絮絮叨叨的描述中,大概听懂了黄某所说的被抢劫一事。
但是,望着眼前这个一身酒气的男人,一问一答听着他讲述的前后经过,以及怎么来到的派出所,民警发现了另外一个关键:他喝酒后,下了网约车是骑摩托车回家,后又骑摩托车外出寻找手机,然后又骑摩托车到的派出所。
“你拿的是C1驾驶证吗?”
“是的。”
“那你有摩托车驾驶证吗?”
“还有什么摩托车驾驶证?没有。”
哦,这是自投罗网啊。
派出所民警通知交警到来。交警对黄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第二天中午又带他到医院抽血检验了血液酒精含量,还委托相应机构对黄某的摩托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进行了鉴定。结果显示,黄某的确是在醉酒状态下驾驶了机动车。而过了这么久,他的血液酒精含量还达到了81.54mg/ml,这已达到危险驾驶罪的的标准了。
至于他报警所说的所抢劫一事,经调查了解,根本就不存在,因而作了不立案处理。或许是他骑着摩托车在路上颠丢了,加上喝多了酒,迷迷糊糊中感觉是被人打劫了。这些,酒醒后,黄某才慢慢意识过来。
四
但是,现在问题来了。
黄某醉酒后开了属于机动车的摩托车,而且还是无证驾驶,这就已触犯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啊。
黄某对此也后悔不迭,并选择了认罪认罚。2022年4月,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对黄某提起了公诉,并建议对其判处拘役两个月。
近日,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已判处其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下面,知识点来了!
1.摩托车也算机动车吗?
法律规定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是机动车。摩托车是需要燃油,靠动力装置才能启动,所以摩托车是机动车。
2.持有汽车驾驶资格证能够驾驶摩托车吗?
不少人认为,“等级”越高的驾驶证,能开的车型越多。事实上,并非如此。驾驶人持有任何类型的汽车驾驶证,都不能驾驶摩托车!如果使用汽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根据《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适用问题的函的答复》,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属于无证驾驶。
3.有汽车驾驶证如何才能合法开摩托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可以在汽车驾驶证取得一年以后,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申请增加摩托车驾驶资格。
4.危险驾驶罪就是醉驾么?
危险驾驶罪,习惯称为醉驾,但实际上危险驾驶罪不仅包括醉驾,像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都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
5.危险驾驶罪有哪些从重处罚的情节?
根据相关规定,危险驾驶罪中从重处罚的情形具体如下:
(1)有严重超员、超载或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2)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6)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6.黄某这是报假警么?
报假警一般是指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等行为。实践中,认定报假警主要看报警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如果是无意的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报案者一般不承担责任。
如果是故意报假案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拘留和罚款。因报假案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则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中的黄某,换句话说,就是喝多了后丢了东西以为自己被抢劫而已,而并不属于报假警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
最后,还是得强调几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记,摩托车也可能是机动车啊。另外,酒虽可怡情,但喝多了也会令智昏,小酌为宜,切勿喝酒伤身、喝酒误事、喝酒干傻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