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生命财产损失。年初,最高检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发了第八号检察建议,提出了依法能动履职、加强溯源治理等理念,要求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的相关工作,我院公益诉讼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通过多渠道的线索收集和排查,我院发现,位于桂园街道的某旅馆所在建筑被鉴定为危房,但在接近一年的时间里,未采取加固措施,建筑内各商户依然正常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院于6月28日开展立案调查工作,并查明该建筑于2021年7月30日被鉴定为局部危房,需要进行加固处理。但由于业主与经营商铺就加固工程造成营业损失的赔偿条件没有达成一致,导致维修工程搁置。
7月11日我院与区住房和建设局、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单位召开磋商会议,就推动危房整改具体措施进行磋商。会后,桂园街道办即组织承租该建筑的商户与业主协商房屋维修补偿问题,通过努力协调,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补偿协议,并启动房屋修缮工程。
为了解建筑修复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10月13日,我院邀请闵齐双、汤学儒、肖幼美、钟胜荣、高凯、来岩坤等六位公益诉讼观察员一同对该建筑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并与区应急局、区住房和建设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召开现场工作会议,对该栋危房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查和监督。这也是我院首次邀请公益诉讼观察员参与在办公益诉讼案件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会议由我院汪林丰副检察长主持,区应急局陈跃副局长,桂园街道应急办方一喆主任,区住房和建设局房屋安全管理科陈连伟科长,我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路广涛及业主、商户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就房屋加固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了解,各行政单位就各自职责和履职情况进行了说明,与会公益诉讼观察员并就房屋加固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及监管措施进行了详细的问询了解,并就下一步推动危房修复整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要明确监管责任,由牵头部门负责落实危房整改的具体监管工作;
二是要细化施工进度,严格按计划施工,及时完成房屋加固工程;
三是要加强源头治理,加强对施工监理的监管,从源头上治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会议最后,汪林丰副检察长总结时提到: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要充分发挥法律的惩治功能,更要发挥好法律的预防和警醒功能。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让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空气更清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就该案的下一步整改工作,汪林丰副检察长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意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千万不要有任何麻痹大意的想法。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机制,举一反三,形成对安全隐患的巡查、发现、整改、跟踪等一整套监督机制。
三是要进一步凝聚合力,业主方、经营方、监管方,要各司其责,检察机关也会参与进来、大家精诚合作,主动履职。
本次活动,是我院公益诉讼部门首次尝试邀请公益诉讼观察员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监督履职工作,得到参与活动公益诉讼观察员的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关切民生、主动监督,促进社会共治共享,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