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候家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通报
发布日期:Tue Jan 31 00:00:00 CST 2023
检查日期:
犯罪嫌疑人候家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
2018年中,犯罪嫌疑人侯家明和杨海平(在逃)经过共谋,在我市罗湖区国贸大厦27楼A设立一名为三盛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其中侯家明为法人,杨海平为总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其公司对外宣传其公司南非金矿开采,对外承诺投资入股其金矿,每投资人民币 10万元,每月可领取人民币2.5万元分红,4个月可回本,且会签订合同,合同期为两年。侯家明还称其公司以黄金G资产的形式建立了APP平台,投资入股其金矿,可在平台上向投 资者发放G资产虚拟货币,此G资产虚拟货币只涨不跌,投资者不但可以金矿保证利润,还可挣取G资产数字货币涨价利润。通过此方式,非法吸收张某湖等13名受害人共计人民币250万余元。
因本案投资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刘助理
联系电话:0755-2528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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