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批青年人,罗检的这场头脑风暴,干货满满…
发布日期:Mon Feb 19 08:00:00 CST 2024     检查日期:

为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司法案例研究的重大意义,发挥司法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1月31日下午,罗湖区检察院举办了“奋进罗检·青春沙龙”第六期活动,这也是2024年的第一期,张彬检察长出席,“雏鹰计划”全体学员、近两年新入额检察官、罗检“融学堂”案例学习小组成员参加。


案例相研讨,疑义相与析。

沙龙一开始,综合业务部应小林检察官从案件评查的角度解读了一宗故意伤害案,并着眼于间接故意与过失的界限,详细分析该案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态。通过应小林检察官的解读,小伙伴们也纷纷跟上来,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第二检察部李漫钧谈到:故意则要求明确地预见到造成被害人的伤害,过失则不要求,同时应当以动态的眼光去判断行为人是否存在放任的认识,结合其行为的前后来综合判断。

第三检察部江倪烨谈到:本案犯罪嫌疑人接受过相关配套安全培训,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因此具有一定过失。

第五检察部黄柏钧谈到:只有在客观阶层构成犯罪,才需进入主观阶层讨论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责任承担问题。针对所讨论案件,行为人实施了致害性的行为,并造成了轻伤后果,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但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

 

接下来迎来本次活动的重头戏,刑检部门四位检察官向大家分享了典型案例。

文红红检察官分享了“毛某某故意伤害案”。该案对妥善把握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有重要意义,在处理过程中要兼顾维护家庭稳定、修护被损坏的家庭关系以及尊重被害人的意愿。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还要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

周阳检察官分享了于某某正当防卫案。该案加深了大家对正当防卫的理解,特殊防卫的规定进一步体现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秩序理念。同时,由于特殊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在认定时需要十分慎重。

廖宇玲检察官分享了钱某故意伤害案。该案是检察机关履职的典型案例,它提醒我们在办案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有效保障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参与量刑协商的权利;同时提醒我们,要注重运用司法救助促进矛盾化解。

郑顺权检察官分享了郑某某等人过失致人死亡案,区分了此罪与彼罪,有助于我们理解故意与过失的界限。

四位检察官分享结束后,综合业务部程歆主任作了简约而精要的点评,并表示四位检察官分别从家庭暴力、正当防卫、司法救助、故意与过失的界限四个不同角度分享,案例非常具有典型性,他们对案件的分析把握值得大家学习。


“青春须早为,岂能长少年。”

活动最后,汪林丰副检察长作了小结,并勉励青年检察人员珍惜时光、拼搏奋进。“所有的出口成章背后都是厚积薄发,所有的从容淡定背后都是千锤百炼。”建议青年检察人员加强对典型案例的钻研学习、多参与相关讨论与分享,争取在罗检的大熔炉中锤炼过硬本领,并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

 

浏览数:5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