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协办工作如何更好开展?市检察院刘国江主任一行前来调研指导并提出…
发布日期:Wed Apr 10 08:00:00 CST 2024     检查日期:

“最美人间四月天,柳绿花红展新颜。”

为进一步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提升办案质效,4月9日,深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国江、副主任张健敏一行,前来罗湖区调研侦协办工作开展情况。

罗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彬主持会议,罗湖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晓剑,法制大队大队长李晓波及相关负责同志,罗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甘露,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建松、范增清,第一检察部主任邱晓燕及侦协办全体检察官参会。

座谈会上,张彬检察长首先对刘国江主任一行的调研指导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侦协办是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抓手,推动侦协办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对提升办案质效具有积极意义,要抓好贯彻落实。

随后,罗湖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张月副主任、罗湖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李晓波大队长汇报了今年第一季度侦协办实质化运行的工作进展情况、创新工作亮点,参会人员围绕侦协办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

甘露副检察长重点介绍了侦协办近期的工作内容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优化侦协办繁简分流的标准和模式,确保所有案件在经过侦协办的前置审查后得到合理分流,切实减轻后端办案压力;二是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要求,探索醉酒危险驾驶案件的高质效办理,形成常态化机制;三是结合轻罪治理工作,探索开发有罗湖特色的社会公益服务项目,实现惩治犯罪与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机统一。

罗湖公安分局纪委书记刘晓剑对侦协办工作提了三点建议,一是以监督促规范,将侦查监督与提前介入、简案优办相融合,将监督的阵地放在公安法制审查把关的前沿,共同把控案件侦办质量。二是以配合促提升,对侦协办实体化运作的硬件措施、机制运行、问题整改等方面,罗湖公安分局将全方位、无条件提供保障和支撑。三是以协作促发展,通过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同堂培训机制,进一步促进检警双方在执法司法理念、程序规范、证据意识等方面的统一认识。

市检察院刘国江主任对罗湖区的侦协办工作开展的成效、亮点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就如何更好推进侦协办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提出以下要求:一要立足侦协办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的职能定位,落实繁简分流的工作举措,发挥好督促落实的作用,做好对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意见的跟踪指导、各类监督文书反馈情况的跟踪督促、对公安机关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二要依托罗湖检警同堂培训平台,就类案的取证标准、法律适用、新型法律问题研究等,常态化开展同堂培训,互学互享、同研同训,凝聚司法合力,提高业务水平。三要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将侦协办各类业务工作与信息化平台深度融合,打通数据壁垒,深化信息共享,保障业务数据流转,进一步加强检察监督与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的有效衔接。

罗湖区检察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充分发挥侦协办的平台、协同、枢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侦查监督,加强协作配合,着力构建刑事检察“三个体系”,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力争为推动全市侦协办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探索更多罗湖经验,打造更多罗湖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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