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许某的妻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在得知妻子被拘的消息后,许某心情十分焦急,四处寻找帮助,希望能够让妻子早日重获自由。这时,一位朋友向他介绍了林某,据说林某人脉广泛,可以帮助“捞人”。急于“救妻”的许某没有多想,便跟随朋友去见了林某。
见面时,林某向许某保证,只要支付90万元人民币作为办事费用,就能确保许某的妻子得到取保候审,并最终判处缓刑。许某虽然心中有所疑虑,但考虑到妻子的处境,还是决定相信林某。于是,许某分三次向林某交付了总计90万元的现金。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许某发现妻子的案件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2023年3月,二审维持原判,许某的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此时,许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于是,许某要求林某退还之前支付的90万元费用,但林某拒绝退还,并坚称这笔钱已经被用于办理许某妻子的案件。许某决定不再沉默,于是在2023年12月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过警方的调查,发现林某并未如其所述那样帮助许某的妻子,而是将90万元非法占为己有。最终,林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办案具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特别是涉及到追究公民刑事责任问题,无论是公安的立案侦查、检察院的逮捕起诉,还是法院的审判,都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可能因为某些人情关系或者金钱关系而罔顾客观事实和法律要求。作为普通公民,在面临司法诉讼时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盲目轻信他人承诺,尤其是涉及金钱交易而不考虑客观事实的承诺,更不能参与或帮助实施相关违法行为。在遇到困难需要法律支援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权威、专业的渠道,而不能轻信所谓的“能人”,给本就困难的处境带来更大的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