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论法提质效,协作配合共发展
发布日期:Tue Mar 25 08:00:00 CST 2025     检查日期:

为深化检警双方协作配合,凝聚执法办案、侦查监督共识,形成案件质效提升合力,3月13日下午,我院与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依托“梧桐论法”检警同堂培训平台开展专题讲座,罗湖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黎,法制大队大队长李晓波,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甘露,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建松、范增清等同志参加。“侦协办”全体检察官及罗湖公安分局一线办案民警共同参与本次培训。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基石,是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压舱石”。本次培训,我院刑事检察部副主任詹集美以《浅谈收集证据的注意事项》为题授课,结合办案经验,从常见侦查监督事项,庭审中控辩双方关注的焦点切入,分别列举在证据收集中有关电子数据提取与鉴定、聊天记录审查、讯问和询问技巧、电话笔录效力、重新鉴定规则、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等六个方面的注意事项,旨在强化办案人员证据收集规范意识、程序意识,注重证据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均排除合理怀疑,避免出现取证瑕疵、证据链条断裂导致的被动局面,切实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

随后,甘露副检察长指出,自“侦协办”实质化运行以来,罗湖区检察院与罗湖公安分局逐步推动建立起具有鲜明罗湖特色的“1+2+3+4”治罪与治理并重“侦协办”工作新格局,并取得了实质的工作成效。在繁简分流方面,构建“一站式”简案优办中心,降低简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平均时长,公安提捕率显著下降,节约司法资源成效立竿见影;在提前介入方面,构建以检察机关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查工作为基础的提前介入机制,坚持发挥“检委会专委+检察官”靠前指挥作用,及时收集固定关键证据,确保案件依法规范妥善办理;在矛盾化解方面,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由“侦协办”检察官牵头、监督,引入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刑事和解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为进一步系统化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甘露副检察长介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要增强监督刚性,建立“两项监督”信息通报制度与专项评查制度,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正向衔接工作,善用公安执法办案平台扩大监督来源,加强前后端办案协力监督;二是要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完善“7+4+4”醉驾案件办理流程,积极探索建立多发、高发轻罪案件相应高质效办理模式,利用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构建新型数字检察应用模型;三是要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擦亮“梧桐论法”品牌,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保障。

活动最后,罗湖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黎对罗湖区检察院“送教上门”表示感谢,并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梧桐论法”检警同堂培训是检警交流学习的重要平台,一线办案人员要借此机会取长补短,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和效果。

下一步,检警两机关将持续以执法办案质量和检察履职能力提升为目标,丰富“梧桐论法”形式,持续常态化开展同堂培训,依托特色品牌奋力打造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罗湖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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