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崇云:城管执法人员职务犯罪分析及预防对策
发布日期:Wed Dec 01 08:00:00 CST 2010     检查日期:
城管执法人员职务犯罪分析及预防对策
——以罗湖区检察院院近三年办理的城管系列案件为视角
  朱崇云[*]
 
摘要:作为职务犯罪预防部门,通过个案的分析找出案件的共性,并提出预防的对策,是近年来高检院对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提出的明确要求,本文就是针对本院办理的六宗涉及城管系统的贪污、受贿案件的分析,找出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共性及犯罪原因,提出具体的预防对策。
关健词:职务犯罪预防城管行政执法 预防对策
 
罗湖区检察院侦查部门于2006年12月接到群众举报,原罗湖区城管局副局长马绍两在为本单位采购垃圾设备之中,为让某单位在政府采购环节可以中标,收受参加投标单位人员的贿赂从而帮助该单位在城管部门采购垃圾设备中中标。接到该举报后,罗湖区检察院侦查部门经过周密的布置,经过大量细致的摸查,查出了马绍两涉嫌收受贿赂的蛛丝马迹,罗湖区检察院于07年11月对其立案侦查,查明马绍两受贿人民币22万元的事实。在查处该案的同时,罗湖区检察院侦查部门不断扩大战果,成功查处市城管系统商业贿赂窝串案。在马绍两受贿案之后又先后立案侦查罗湖、南山、龙岗区等城管部门商业贿赂案件6件7人,占当年罗湖区检察院反贪部门立案总数的25%,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万元。罗湖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从马绍两一案入手对城管系统的职务犯罪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及时介入个案预防,通过调取案卷、提审嫌疑人、实地调研等途径,深入分析成案原因,推出了一系列针对性预防举措,取得了实质性的效果。
罗湖区城管部门在我区行政执法系统是一个大的部门,下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水务局,是区政府主管市政园林、环境卫生、爱国卫生、林定林政、森林防火、环境综合管理、水务行政、三防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内设十个科室,工作人员达一千多人,是我区行政执法单位中人员最多的单位。为了管理好这个队伍,区城管局也相应的出台了一些管理规定,但是还是有个别人员的法制思想淡薄,拒腐防变意识不坚定,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罗湖区检察院办理的六起城管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有3起是罗湖区城管局的干部,分别是原副局长马绍两受贿案、韦良受贿案、詹国强贪污、受贿案,三人分别因受贿、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同一个单位有三个人分别因为职务犯罪被法院判刑,在我区党政机关单位还不多见,反映出腐败与职务犯罪在一些行政执法机关攀升蔓延之势不减,暴露出在行政执法领域中少数单位仍存在着内部管理混乱、制度落实不到位、上级对下级的监管以及部门内部相互制约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
本文通过对城管局系统案件的分析,从行政执法人员的特点分析出为何该行业的工作人员易发职务犯罪案件,总结出作为城管行政执法单位应该从哪些方面加强预防,避免再次出现职务犯罪案件。
一、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
1、具有行政审批、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是案件的高发区。
在本院立案的六起城管部门受贿系列案中,有四起案件是负责城管部门采购垃圾设备中发生的案件,该部门的工作人员掌握一定的审批、许可、管理权,也正是由于他们所拥有的权力,位于这些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被某些投资商视为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以权谋私、以权谋钱。例如马绍两受贿案,马在负责本单位采购联体式环保型垃圾压缩设备期间,深圳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刘某为了能和马拉上关系,首先是请马吃吃喝喝,接着就是刘某以“小钱”供马“打麻将”为诱耳,看到马是来者不拒,便以让马在设备招投标过程中设方让其中标,并承诺事成后给予好处为诱饵,将马一步一步的引向犯罪的深渊。
2、犯罪的主体以中层和班子成员居多,案件办理难度大。
城管执法的特殊性,使一些中层干部和班子成员手中具有一定的决定权,一些不法人员为了获取不法利益,往往对他们实施金钱攻势,使其在金钱的诱惑下迷失自己,且领导地位的特殊性使其具有广泛的社会关系网,有的手握重权,给查处此类案件增加了相当的难度。这一点可以从马绍两一案中可以看出,由于马是城管局的现任领导,他的关系网很复杂,从罗湖区检察院接到举报后,马就不断地活动,从各个侧面来打探消息,罗湖区检察院的办案人顶住压力,从举报到立案几乎用了一年的时间拿到了基本可以认定其涉嫌犯罪的证据,才在与其对决时抛出重磅炸弹,使他毫无还手之力,只能束手就擒。罗湖区检察院办理的六宗城管系列案的被告人中,除了一人是局班子成员外,有三人为单位的中层领导干部,另外两人虽不是中层领导干部,也是项目的负责人。
3、局领导对下属的行政独立合算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到位,管理制度混乱,下属单位的一把手权力得不到监督。
从这六宗案件中可以看出,作为城管局下属的行政独立合算单位基本处于独立王国的地位,作为这样单位的负责人,把单位的权力当成为他谋取私利的通道,多次肆无忌惮、想方设法猖狂敛财。被告人詹国强原系罗湖区口岸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是区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作为该单位的“一把手”,詹国强在以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外出旅游为名,向区财政申请拨付给他们单位的旅游经费,不仅在旅游结束后用虚构的发票将剩余的经费人民币90000元占为己有,还将部分员工的家属交付的旅游经费(其中家属的旅游经费已经由区财政统一支出)57980元与会计、出纳合伙分掉,其行为令人发指。被告人周胜勇,原系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场长,该单位是市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该单位主要负责罗湖福田两区的生活垃圾和市镇污泥,日均处理生活垃圾达3600吨,在此同时还要结合生产实际,开展多项零星工程的建设项目,仅2007年全年就完成市政府投资650万元,2008年也将完成基建投资计划2700万元。面对大量的政府资金投入,身为该场场长的周胜勇在权力面前失去了平衡,经罗湖区检察院查明,从2004年其担任该场场长以来,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与其单位发生业务关系人的好处费,其中收受一个个体承包商13次共计65万元,在周任职期间直到案发,共分23次收受相关单位人员送给的好处费近100万元,单位的一切制度对他来说已形同虚设,上级的监管也失去了任何作用,使其疯狂敛财的欲望达到了极至。
4、几个案件涉及的行贿人为特定的某人
由于全市城管系统每年都要增加处理城市垃圾的设备,这也成为城管系统涉及政府采购资金的一项工作,作为各区的城管系统,这项工作也是每年都在进行。罗湖区检察院查处的六宗城管系统案件,除了两宗属于贪污受贿案以外,涉及的四宗受贿案中的行贿人均为一人,即采购联体式环保型垃圾压缩设备的供应商刘某,为了让各区的城管系统能采购他提供的联体式环保型垃圾压缩设备,刘在2005至2007年之间不断地在各区城管系统内上窜下跳,经常与该单位的某些人员一起吃吃喝喝,与他们打成一片,目的就是要让有权负责采购垃圾处理设备的人员充分相信他,三年间,刘某某分别向罗湖、南山、龙岗三区负责采购垃圾处理设备的人员行贿,从而达到赚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二、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
1、趋利心理在作祟。有些单位的班子个别成员和下属事业单位一把手的廉政意识不够。虽然各个单位在廉政建设、反腐保廉方面做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也制定了系列规章制度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监管手段也不断完善,但仍然有个别领导干部触犯廉政建设“底线”。说明少数党员对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廉政意识不够强、法纪观念淡薄,但是在利益的诱惑下还是抵挡不住,终于被金钱所击倒。
2、在管理上存在着“重业务工作、轻队伍管理”现象,对事业单位廉政建设和队伍管理的监管力度不够。由于城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使各单位的日常管理的重点主要放在业务工作上,致使局领导对下属事业单位廉政建设和队伍管理的重视不够、监管力度不够。
3、由于下属事业单位都是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拥有“一支笔”审批权,局财务部门对事业单位财务的监管不到位,致使事业单位法人有“机会”出现经济问题。
4、事业单位“一把手”和财务人员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没有按规定进行轮岗交流,容易出现事业单位领导与财务人员同流合污的现象。
5、财务检查与审计制度不健全。对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仅限于“一把手”离任后进行,在任期内没有进行审计。同时,平时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支出情况的检查力度不够,以致未能及时发现问题。
6、所队未很好地开展财务公开,重大财务支出及每月财务收支情况未向干部职工进行公开公示,缺少了群众监督。
三、预防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对策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是依法行政的基础。行政执法队伍庞杂,执法任务繁重,法律政策性强,行政执法机关要树立公正廉洁的形象,使其执法行为高效廉洁,必须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只有从思想教育入手,同时提升业务素质,按照“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提供服务”的要求去做,才能使行政执法机制正常运转,形成良性的行政执法人文环境。
2、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一整套规范的群众监督、审计监督和检察监督机制是预防防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关健。在出现职务犯罪案件的单位,必须对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对已印发的但不适用的制度进行修改,对缺失的制度进行补充制定。要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力争从制度上不让职务犯罪的有生存之机。全面加强。
3、完善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的工作机制,使政府采购能够在阳光下正常的运行。罗湖区检察院办理的六宗城管部门系列案中,有四宗是涉及到政府采购的项目,如何完善政府采购,抵制招投标过程中的不良作风,是预防该系统职务犯罪的良药。
4、定期对特定岗位人员进行轮岗,提高特定岗位人员的素质。罗湖区检察院办理的涉及贪污的詹国强案,就是因为詹国强长期在该位子上,使其权力欲过于暴涨,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竟然与财务人员一起合伙贪污,一方面反映了詹的贪婪性,另一方面也暴露出该单位财务人员的素质不高。一个单位的财务人员必须作为单位的领导监督,当财务人员和单位的一把手同流合污时,监督不是形同虚设。所以认真抓好财务人员的业务和法律知识、廉政意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是非常必要的。
5、树立预防防意识,建立预防体系。在加大打击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同时,行政执法必须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树立预防意识,建立预防网络,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目标,达到有效减少和预防行政执法部门职务犯罪发生的效果。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为日常工作考核目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法制教育、以案说法、建章立制等各项预防措施,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有效降低发案率。


[*] 朱崇云,女,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研究专长为刑事诉讼法、检察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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